我国刑事诉讼程序,被羁押人从拘留逮捕起至一审审判止,如果没有任何法定延长情况的,其羁押期限是4个半月;如果有各种法定延长情况的,其羁押期限可长达20个月。除此之外还有特别重大复杂案件所适用的合法长期羁押以及司法机关违法办案所造成的超期羁押情况,因此,保障被羁押人审前有权会见亲友是一种司法人道待遇。 在司法实践中,被羁押人一般都要在羁押场所中度过一段不算短的日子。在羁押期间内,被羁押人思念
直系亲属代理刑事案件,需要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才能会见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
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多久亲属能见面要根据具体案件处理情况来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或逮捕后,被司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则犯罪嫌疑人在被取保候审后就会被释放,就可以和家属见面。 2、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取保候审的,则要等法院判决生效后,到犯罪嫌疑人服刑期间才可以和其家属见面。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律师会见是指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亲属的委托,持律师事务所相关手续和证件,根据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业务。律师会见业务是律师在刑事案件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一项重工作。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为确保监所安全和律师会见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刑事诉讼法》、《看守所条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